哪些情况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发布时间:2022-10-17 来源:梓东环境 浏览次数:423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①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
②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③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其他建设项目。